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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发澄清债务违约公告:获汇丰豁免、终止上海交易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13 18:17:10 发布者:管理员

   1月12日晚间,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最新披露的公告中首次回应近期市场传言。简短四页,阐述了汇丰银行对其豁免债务违约、委聘财务顾问、终止上海青湾兆业股权、暨多起债务违约传言。

  公告指出,佳兆业现正与数名候选人(含国际投行)商讨,以委聘可就公司的资本架构(包括其境内外债务及其他责任)提供战略建议的财务顾问。

  佳兆业表示,其预期财务顾问经考虑所有持份者(包括本公司的境内外债权人)的利益后,将协助公司审阅及评估多种方案及制定可获得各方同意的解决方案的计划。佳兆业预期于近期最短时间内公布委聘人选,一经作实,公司将作进一步公告。

  获汇丰豁免、终止上海交易

  与此同时,公告表示,于2015年1月7日,佳兆业接获汇丰的豁免通知,以豁免就郭英成先生辞任公司主席而违反汇丰融资协议的违约事项,以容许公司制定可行的还款建议及相关方案。因此佳兆业毋须即时偿还根据汇丰融资协议条款的未偿还汇丰融资。

  资料显示,上述涉及汇丰的融资协议,是指2013年8月2日佳兆业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笔4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根据该协议,若郭英成辞任,佳兆业应于郭英成辞任生效的当日,偿还这一协议项下的所有贷款连同其应计利息。

  但据了解,于2014年12月10日,郭英成以“健康理由”辞去佳兆业一切职务,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而佳兆业未能按时偿还这笔款项给汇丰。

  事实上,始于汇丰银行,佳兆业也因此触发债务违约风波。就在近日,佳兆业还相继出现深圳龙岗区两个市区旧改项目伙伴退出以及万科12亿接盘佳兆业上海项目事件。

  不过,在1月12日晚间最新披露的公告中,就透露佳兆业已跟上海万科订立一份终止协议,自2015年1月9日起终止有关出售上海青湾兆业的股权及股东贷款。

  至于协议终止的具体原因,佳兆业并没有在公告中做过多的表态。回顾该起收购,佳兆业认为出售事项提供良机让公司套现投资,增加集团现金流及一般营运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彼时协议规定,交易先决条件是出售事项的完成须待买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两天内完成对上海青湾兆业及土地进行的尽职审查,及买方信纳尽职审查结果后,方可作实。

  而根据协议,佳兆业方面如未能在12天内完成交易交接,或上海万科未能取得上海青湾兆业的实质控制及独立管理权,上海万科有权终止该协议。若交易失败,佳兆业需应按利息两倍的金额偿还上海万科违约金。

  如今看来,双方似乎是达成了一致的协议,佳兆业方可全身而退不需缴纳另一笔违约金。

  然而,虽然汇丰银行豁免了佳兆业的违约条款。但是,从目前深圳多家银行等机构对佳兆业的态度来说,佳兆业还是有一场异常艰难的仗要打。

  澄清多起债务违约风波

  据最新市场消息指出,目前至少已经有15家中资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冻结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产。

  早在1月6日,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业已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佳兆业资产;后于1月9日,深圳中院公示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佳兆业资产的银行有9家,分别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渤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

  此外,还有4家信托公司分别是平安信托、中铁信托、兴业信托、华润深国投。与此同时,资产管理公司有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

  对此,也有消息指出,实际上目前有33家金融机构已经或正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佳兆业资产,保全资产总额高达数百亿元,远远超过其2014年中期业绩报告披露的297亿元借款总额。

  消息另指,佳兆业集团近日也似乎错过了一笔离岸债券的应付利息,也未按时支付海外投资者持有的5亿美元债券的应付利息。

  上述消息传言也在此次公告得到了澄清,佳兆业表示,于2015年1月9日,除接获于2015年1月6日公告所述的汇丰银行通知外,公司亦接获其他债权人要求偿还款项的额外通知,通知提出未偿还的款项即时到期应付的要求。

  对此,佳兆业披露,于2015年1月9日,佳兆业数个银行账户被数间银行冻结和扣划,涉及银行结余合共约4.47亿元和2.66亿元。

  佳兆业强调,公司现正评估上述事项对集团财务状况的整体影响,并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提供最新资料的进一步公告。

  同时,佳兆业坦承,其也注意到债权人提出的多项有关集团资产保全的申请。此外,于2015年1月9日,公司接获相关中国法院有关集团一间成员公司采取6.51亿元资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15年1月9日,公司并无接获中国法院有关集团资产保全的任何其他文件。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提供最新资料的进一步公告。”

  至于错过的利息还款之日,佳兆业也表示,其并尚未订有支付时间表。公司现正评估其财务状况,并将就有关利息付款作进一步公告。

  “澄清”是近期佳兆业的关键词,该次公告内容也不例外。公告指出,董事会注意到,若干近期新闻报导刊载,公司主要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要求公司退回彼(作为项目伙伴)根据该等项目的合作协议支付的12亿元的费用。

  “董事会谨此澄清,生命人寿并非该等项目伙伴之一,于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接获生命人寿有关偿还任何款项的任何要求。”这是佳兆业的原话表态。

  另悉,应公司要求,佳兆业股份已于2014年12月29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载有有关(其中包括)法院申请及委聘财务顾问等内幕消息的进一步公告刊发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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